據(jù)日本讀賣新聞10月11日報道,具備熟練技能的外籍勞動者能夠獲得“特定技能2號”的新在留資格,在留時間不設上限,事實上等于獲得了在日本永久居住的資格。也可以攜帶家屬,共同在日本生活。
隨著日本少子高齡化問題的不斷加劇,為應對勞動力不足的問題,日本政府正在探討加大接收外籍勞動者的力度。在本月12日召開的內(nèi)閣會議上將提出相關修正法案的要點。法案要點中,關于特定領域規(guī)定:外籍勞動者被認定具備的技能需要相當程度的知識或經(jīng)驗,可獲得“特定技能1號”的在留資格。3年技能實習結束后或是通過了日語和技能的考試可獲得該在留資格。在留時間最長為5年,期間不能攜帶家屬。在留時間最長為5年的技能實習生如果獲得了該項資格,最長可以在日本工作10年。如果通過更難的考試,被認定具備熟練技能的外籍勞動者能夠獲得“特定技能2號”的在留資格,在留時間不設上限,事實上等于獲得了在日本永久居住的資格。也可以攜帶家屬,共同在日本生活,這與其他國家的移民政策明顯不同。
新在留資格“特定技能”適用于農(nóng)業(yè)、介護、副食品加工制造、建筑、造船?船舶工業(yè)、住宿、餐飲、漁業(yè)、高樓外墻清洗、型材產(chǎn)業(yè)、產(chǎn)業(yè)機械制造、電子設備、汽車整備、航空等14種領域。
除新設“特定技能”的在留資格外,新制度還包括以下三個要點,1、不接收來自經(jīng)常濫用難民認定制度和非法滯留國家的勞動者;2、接收企業(yè)必須向外籍勞動者提供日語培訓等生活支援,支付報酬為日本人同等以上的水平;3、設置出入國在留管理廳。